设备验收结论公示(【2015】008)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处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以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论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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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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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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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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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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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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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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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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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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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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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红外光学脑信号检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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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采计[2014G]01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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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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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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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蓝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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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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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熊孟强(监察处)、尹利平(教务处)、王兴贵(财务处)、丁建华(审计处)、胡小平(国资处)、胡大辉(采购中心)、陈坤华(教育学院)、马培峰(教育学院)、吴文峰(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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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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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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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钢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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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采计[2014G] 113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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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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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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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联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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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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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熊孟强(监察处)、尹利平(教务处)、王兴贵(财务处)、丁建华(审计处)、胡小平(国资处)、胡大辉(采购中心)、邹正洪(艺术学院)、李刚(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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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5月14日